一、增加的职能
(一)组织、推动司法机关依法治县基本方略的实施,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,积极向区委提出建议。
(二)组织查处妨害司法的工作。
(三)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区维持社会稳定的工作。
(四)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区禁毒工作。
二、主要职责
区委政法委员会(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)的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县委的决策和部署,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。
(二)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;指导政法工作改革,对依法治区提出意见、建议。
(三)研究处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;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,并检查落实。
(四)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;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;指导、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;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、疑难案件。
(五)组织调查、协调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,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。
(六)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;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、新问题;制定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;指导、协调禁毒工作。
(七)研究和指导全区政法队伍建设;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、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。
(八)承办区委、市委政法委员会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