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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售枪支配件 淘宝店主获刑
发布时间 : 2013-11-02 00:00:00
来源 : 云安县委政法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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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作者:记者/陈捷生 通讯员/黄义涛 杨洁 来源:南方日报网络版

 

梅州男子李某在淘宝上开网店销售枪支配件惹来祸端。被查处后,警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每30个零件折合成一支气枪计算,共折合成11支气枪,李某因此也获重刑,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,剥夺政治权利1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
    20114月份,李某用母亲和妻子的名字注册了淘宝卖家身份,从网上不同卖家手中购买瞄准镜、消声器、高压气瓶、警用喷射器等,然后再通过自己的淘宝网店转卖给全国各地的顾客,从中赚取差价。从20124月至8月期间,李某共向广西、四川、东莞、佛山等地的203名事主贩卖气枪零件331个。

    随着湖南长沙“3·12”特大制贩枪支案的破获,其中查获涉案人员刘某曾经将可以制贩枪支的3000多个高压气瓶卖给了李某。李某由此浮出了水面。去年828日,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公安局向梅江分局发来了协查线索。公安部门接到线索后立刻组织精干警力快速出击,于当晚在李某开设的实体店当场抓获了李某。同时公安部门还在店内扣押了仿制美国高基秃鹰气枪气阀、气瓶、伸缩警棍等一批。

    经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搜查、扣押疑似枪支散件鉴定证实:涉案物品均是仿制美国高基秃鹰气枪配件。经梅州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:通过数据恢复,电脑硬盘内存在买卖气枪配件以及警用装备的网上交易记录,恢复部分金额共计14781元。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每30个零件折合一支气枪计算,共折合成气枪11支。

    今年42日,梅江区法院对被告人李某作出了一审宣判,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6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判决作出后,李某不服,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    近日,经梅州中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李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和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,依法对其实行数罪并罚。鉴于被告人李某其行为未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后果,且大部分气枪零配件及警用装备已追回,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,并自愿认罪,可酌情从轻处罚,遂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
    法官说案

    应牢固树立“枪支碰不得”理念

    办案法官表示,此案的发生和侦破过程表明,互联网的大规模运用增加了枪支监管新困难,应建立机制,完善法规,加强网络、物流和金属加工业的监管,多管齐下、疏堵结合加强枪支管理,建立鼓励发现、打击制贩枪支违法犯罪的机制。

    法官提醒,我国法律严管枪支制贩和持有,市民应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,不涉枪不碰枪。李某案表明,无论作案手段多么隐蔽,无论反侦查手段多么狡猾,只要涉枪都将受到法律的无情惩罚。公众要牢固树立“枪支碰不得”的理念,千万不要对此心存侥幸,更不要铤而走险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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