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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治县 构建法治云安
发布时间 : 2013-01-24 00:00:00
来源 : 南方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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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2012年,云安县一半以上的村庄实现零发案,一半时间为“零警情”,刑事警情同比下降31.7%,治安警情同比下降32.9%,有着33万人口而警力不足200人的县,违法犯罪警情数远低于全省、全市平均水平。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共受理民间纠纷326件,调处率达100%,调处成功率97.6%;全县各镇村级调委会共受理民间纠纷479件,调处率100%,调处成功率98.3%;全县各类矛盾纠纷同比下降20.67%。这一组平实的数字背后折射出的是云安县低调实干、依法治县的法治理念。
 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:“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,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、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、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。”近年来,云安县在加快依法治县构建法治云安的过程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,用好“普法、用法、护法”三板斧,通过大力抓好普法教育、依法行政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基础性工作,把法治建设与信访维稳、公共服务和解决历史积案等工作有机结合,促进了经济发展,维护社会稳定,加强了社会管理。
  [普法先行]
  吹响法治文化县的号角

  20107月,云安县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“广东省县域法治文化建设试点县”,创建法治云安活动进入一个新阶段。同年10月,被省委授予“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
  20113月,云安县获全国首批“法治县(市、区)创建活动先进单位”称号,成为云浮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。同年11月,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“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”。

  20111216,全省县域法治文化建设现场会在云安县召开,总结推广云安县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经验。会议期间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授予了云安县“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”称号。

  在2000-2005年“四五”和2006-2010年“五五”普法期间,云安县连续两个5年均获得由中宣部和国家司法部授予的“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(市、区)”殊荣。

  这一连串的荣誉见证了云安法治建设的历程。自2010年以来,云安县将“法治云安”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。法治建设,普法先行,云安县在扩大教育面、提升影响力、增强实效上下功夫,大力开展普法工作,构建了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
  为从机制、人力、财力上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,云安县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“有工作班子、有经费保障、有活动场所、有宣教平台、有实际效果”的“五有标准”机制。

  云安县还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,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。该县充分利用电视电台、报刊、网络、电话彩铃、手机短信等现代媒介以及绿道、驿站、围墙、宣传栏等各种阵地进行广泛宣传,通过开展知识竞赛、法治讲座、送法下乡、文艺演出等活动,及印制派发法治文化台历、挂历、小册子等多种形式,营造“与法同行、与美同在”的法治氛围。2010年以来,全县共组织播放法制宣传短片300多场次,向各村文化室赠送普法书籍1万余册。

  近年来云安县大力开展“法律六进”活动,该活动遍布全县,使“法治云安”的思想深入人心。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家庭“法律六进”活动。如“进乡村”活动中对全县1400多名自然村村长进行法纪法规的教育培训,进一步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。“进机关”活动中则在机关办公场所,显眼之处均悬挂了一批廉政、法治名言警句牌匾,同时制作了一套廉政、法治文化电脑屏保图案,时刻警醒机关干部职工“带头学法守法、模范依法办事”。

  与此同时,云安县的法治文化建设阵地也日趋健全。该县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,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“出门有法、抬头见法、办事依法”的法治阵地。

  [用法正本]

  依法行政贯穿治县环节

  近年来,在云安经济发展速度加快,外来投资不断增多的同时,随之而来的是群体性事件隐患增多,其中又以征地拆迁、山林、土地、房屋、厂农矿农引发矛盾纠纷较多。云安在处置这些问题时始终围绕一个宗旨就是依法行政、善于用法、以法治乱,不回避问题、不掩盖矛盾、不粉饰太平,并及时快速处理,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。

  在项目建设方面,云安县建立了项目准入评估制度。该县对要进入的项目从环评、安评、用地等各方面进行可行性评估,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坚决不予审批。同时将懂法律、懂经济、懂专业的党政干部共123人分成42个工作组派驻企业,改善营商环境,实现政企共赢。

  在实施行政许可方面,云安县认真贯彻执行《行政许可法》。该县大力清理行政审批事项,凡是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一律废止。规定各部门将行政许可相关制度及时予以公布,保证实施行政许可严格、依法进行,使行政许可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办理,减少了因程序不合法而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。

  在社会治安方面,云安县创新群防群治新模式。随着近年大量农村青壮劳力进城务工,农民老龄化、农村空壳化现象日益严重,农村治安出现诸多薄弱环节和真空地带。为此,该县组建了村级治安巡防队,配合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开展治安巡逻防控。该县的治安联防队又有别于其它地方的商业化、职业化模式,其对队员的选拔均从本乡本土的村里人选,一般优先从退伍军人、民兵或村民小组长等治安积极分子中选配,由派出所、司法所进行每月不低于2次统一业务培训及指导开展工作。目前,全县组建综合应急大队1支共35人、平安义工队10支共250人、治安联防队(巡防队)15支共67人。同时,积极探索农村治安防控的新途径,如在镇安镇,大力推进平安大喇叭、治安联防队和电话平安联防系统,以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多形式安防,把打、防、控、建结合起来,改变以往农村“安防基本靠狗”的尴尬境况。

  在信访维稳方面,云安县用足用活法律。如在处理山坟纠纷中,改变了过去动用大量人力物力现场稳控的做法,通过落实当事人告知制度,并在祭祖现场附近设置临时视频监控设备,通过信息手段依法监控取证,震慑了挑头滋事分子,有效控制了群体事件的发生。2012年该县没有一宗因山坟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发生。

  在土地管理方面,云安县大力开展打击“三违三抢”行为(即违法用地、违法建设和违法采矿,抢搭、抢建、抢种)行动。坚持依法处理了一批“三违三抢”行为,对符合补办条件的、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处罚的有关违法行为,依法予以补办相关手续。全县经依法处罚后共补办手续47,面积3.8万平方米。

  [护法惠民]

 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

  “平安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,采取‘打建并举’是推进平安云安建设的重要举措,打是手段,建是目的。”云安县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泽寰在创建平安云安工作会议上如是说。

2012年,该县结合“三打两建”工作,坚持法律原则,以法治乱,违法必究,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,坚决维护法律尊严,给云安人民一个纯净和谐的天空。

  首先是打击欺行霸市和涉黑恶势力。2012年共计立案查处欺行霸市案件2318宗(其中刑事案件376宗,治安行政案件1942宗),打击涉黑恶势力案件4宗。依法摧毁了称霸一方的恶势力,有效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大局的稳定。其次是打击商业贿赂。2012年共计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7宗,涉案人员146人,涉案金额(货值)108.58万元。第三是依法处理了一批涉嫌寻衅滋事、妨害公务的群体性事件。2012年依法刑拘挑头人物近200人,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。第四是化解积案。2012年共计化解历史积案26宗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一批矛盾纠纷历史难题,如解决镇安镇2.5万人安全饮用水工程受阻问题、石城镇个别村民与东风水库电站用电纠纷等历史难题,惠及民生,造福当地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/图:卓超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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